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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近三年工作总结报送的通知
日期:2021-05-13浏览:4535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54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及近三年工作总结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及推荐数量要求

1.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安徽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徽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申报限额(附件1)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从省级项目中遴选,且数量不得超过省级项目数量的1/3(取整,不四舍五入)。

2.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各学院推荐数额不超过1项(项目指南详见附件4)。

3.以学院为单位报送《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推荐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3)。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我校低年级本科学生(建议一、二年级为主)申报,同一个学生只能主持一项项目。

2.请各学院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要求各申请人充分理解《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中“填表说明”,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

3.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同一指导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学生团队申报,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一般不超过两位,兼职教师可在业务所属学院申报,请指导教师严格按照要求指导学生申报。

4.各学院可参考学校评审依据(附件5),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学院评审细则。

5.学校对学院推荐的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择优推荐,对国家级、省级项目进行等额推荐,由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推荐,也不予递补。

6.请各学院严格把关,按限额评议、推荐,并进行公示。

二、近三年(2018-2020)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主要包括近三年(2018-2020)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整体实施概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特色与成效、典型经验做法、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学校根据各学院项目建设整体情况拟对后续项目立项、管理、经费使用、成果推广等工作进行改革。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4日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2)、《数据统计表》(附件3)、公示无异议说明以及《近三年(2018-2020)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总结》(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01@ahpu.edu.cn。

相关附件.zip

 

                                                                                                                             教务处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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