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加强与省内外招生主管部门的联络与交流;
2.负责编制学校本科招生规划和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
4.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的印制和寄发工作;
5.负责表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省统考工作方案制定与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组织招生宣传工作,开展优质生源基地共建;
7.负责招生信息网、微信等宣传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8.负责招生数据分析与招生工作总结,开展招生工作研究;
9.负责招生专用印章的管理和出具介绍信及证明工作;
10.负责迎新组织协调和新生档案移交,负责组织新生复查;
1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